中国代表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
中新网日内瓦1月31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陈旭1月30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议工作组第42次会议审议巴基斯坦时发言,积极评价巴基斯坦人权发展成就,提出相应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
陈旭表示,中方欢迎巴基斯坦建设性参加国别人权审议,认真听取了其介绍,赞赏巴基斯坦致力于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减贫、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事业,有效打击恐怖主义,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权利,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陈旭表示,当前巴基斯坦正开展洪涝灾害重建工作,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有力支持。中方愿向巴基斯坦提出继续努力减少贫困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继续努力保护弱势群体权利等两项建议,祝愿巴基斯坦国别人权审议取得圆满成功。(完)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